張菲「這句話」 釀演員媳告網友妨害名譽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綜藝圈大哥張菲今年5月底錄影時感嘆,「如果是很正經的女孩,盡量不要在網路上交朋友」,竟引發一名徐姓網友上張菲演員媳婦翁馨儀臉書留言,「...你的公公說你不正經喔!」「原來人妻可以不正經阿...(筆記)」等語,事後遭翁提告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徐無妨害名譽犯意,不起訴徐。
今年5月28日爆出震驚社會的「台大女高材生遭男友殺害分屍」一案,張菲隔日錄製華視「綜藝菲常讚」時感嘆,「如果是很正經的女孩,盡量不要在網路上交朋友」,遭媒體廣為報導。
不起訴書指出,徐男當月30日至隔月1日間,竟三度上張菲媳婦翁馨儀臉書留言;第一次是30日晚間8時許留言「...你的公公說你不正經喔!」隨後再留「網路交友」、「原來人妻可以不正經阿...(筆記)」等;翁女6月7日發現留言,認為徐指摘不實,提告妨害名譽。
承認留言的徐男辯稱,因有媒體報導張菲勸正經的女孩對網路交友斷捨離,他認為,這個新聞不該由張菲這個公眾人物,用網路交友來判斷女孩正經與否,這已影響到自己家中的女性成員,原因在於,家中女性成員也有使用網路交友,所以才會拿張菲的話留言在翁馨儀臉書;他強調,目的是希望翁女能回答網路交友到底正不正經,而只要經營臉書或在臉書上與網友互動,「這都是網路交友」,因此他認為翁女也有網路交友。
檢察官偵查後表示,臉書提供使用者可利用該網站留言抒發心情或分享生活動態供網友知悉,或藉此向網友抒發慰藉支持、交換意見或連繫情感,符合網路交友概念與意涵。
而徐男所為目的在於,表達主觀內心感受並表示意見,尚未憑空捏造不實事項;再者,既然徐是針對個人真實感受,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聯的意見或評論,即便使用的語句有負面意涵,且過於情緒化有不當之處,並導致翁馨儀感到不快或難堪,仍屬表達意見範疇,基於罪證不足,處份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