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殺柯文哲用鋼筋毆傷賴香伶 李明彥辯「正義的暴力叫革命」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日前持鋼筋打傷北市府勞動局長賴香伶的前中油派遣工、從事勞工運動男子李明彥,今年1月底在賴香伶臉書上留言「殺柯文哲、殺法官,殺公務員」,李辯稱,沒有要殺的意思,只是表達受迫害時的怨恨的心情,一審被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月,高等法院召開辯論庭,李男堅稱「我無罪」,並抗議說「勞工受苦還要被糟蹋」;訂12月10日宣判。
李明彥還押時大吐苦水,並大罵賴香伶,嗆聲「正義的暴力叫做革命」,隨即被還押看守所。
李明彥於今年10月31日闖北市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辦公室,並持鋼筋毆打賴的頭部成傷,震驚社會,李被逮捕後遭聲請羈押,台北地院認定,李男曾多次在臉書表示,要殺台北市長柯文哲、殺公務員、殺法官、檢察官,顯見對公務機關有高度敵意,且打傷賴香伶後,還在臉書公告周知,毫無憐憫之心,有再犯的可能,將他裁定羈押,未禁見。
本案源於41歲李明彥在2015年間,曾經抗議中油「假承攬、真僱傭」,為此還控告中油,但都遭法院駁回,因而心生不滿,遂在今年1月底,以自己的臉書帳號,在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長賴香伶臉書貼文,嗆說:「殺柯文哲,殺公務員,我要拿刀殺柯文哲!」、「誰敢來拘提便殺誰,要弄到社會大眾皆知,敗類蟑螂下手侵害勞工、吃案!再來我要宣告殺法官⋯⋯」。檢方偵查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起訴。
李辯稱,他是因為向司法機關告發官員瀆職也被吃案,覺得自己被行政、司法體系迫害,要用「殺」的字眼,表達受迫害時怨恨的心情,和以「公益」的目的,並不會造成社會大眾心生恐懼不安,且賴香伶不會自己看臉書,並非直接惡害通知,並不構成恐嚇公眾罪。
李還說,言論是要宣示革命,正義的暴力就叫做革命,公眾當然應該害怕,這就是正義的代價。若是法官判決有罪,將會去揍政府官員,不能確定自己會做出什麼事情。
士林地院認為李犯行明確,今年7月31日判他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