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查報員暗兼「檢舉達人」 詐領獎金遭判刑
2018/10/04 15:06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環保局范姓清潔隊查報員,2014至2016年間,利用查報服勤期間,所拍下民眾違規亂丟垃圾、違規廣告的照片、影像,充當其妻檢舉案件,合計向環保局詐領4800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經橋頭地院審結,判處徒刑1年3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
范姓查報員在環保局工作年資逾12年,擔任左營區清潔隊員,因工作表現優異,獲選為查報員,負責查核各項民眾違規舉報案件,包含主動稽查及民眾檢舉陳情案,案發後,范被拔除查報員職務,改調其他單位服務。
判決指出,范某自2014年10月23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期間,利用職務上主動稽查,行車紀錄器所拍下的136件民眾違規亂丟垃圾、或違規廣告案件,透過其不知情妻子所申請之檢舉帳號,向環保局申請檢舉獎勵金。
部份被檢舉人陸續繳納罰金入庫,每件檢舉案件即可獲得20%的獎勵金,累計范員共詐領4800元獎金。
環保局在處理獎金核發作業時發現有異,主動報請廉政署調查,2016年9月廉政署廉政官至范員住處搜扣相關證物,范坦承犯行,配合調查,自動將全部犯罪所得財物共計4800元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