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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沒錢付房租 她上網釣情郎當人肉提款機

張女上網找佯裝男友,利用感情詐財,新北地院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張女上網找佯裝男友,利用感情詐財,新北地院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記者陳慰慈攝)

2018/09/15 19:3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32歲張姓女子欠錢繳房租,前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TALK交朋友」認識陳姓男子,熱情主動與陳男聊天、聯繫,陳男誤以為張女對他有好感,愛慕之心悄悄萌芽。

5天後張女向陳男佯稱生活困難、無力支付房租,若能借她錢繳清房租,兩人就能同居,陳男被愛情沖昏了頭,以為張女願意跟他同居,當場給了張女6600元,沒想到張女拿到錢後,就以去新莊找房東繳房租,要陳男先去便利商店幫她買垃圾袋,支開陳男,之後就避不見面,陳男才知受騙。

偵訊時,張女辯稱,向陳男借錢時,對方開口要求同居,她並非單身,怕害到陳男,所以未答應,因無法與陳男同居,才會選擇消失。但檢方勘驗兩人LINE對話訊息,發現是張女主動對陳男稱「你那裡也能借住嗎?」、「你載我去找房東太太拿鑰匙。借我6600,再載我回租屋處那裡拿行李。回你那裡,這樣可以嗎?」,且「房東」到底是誰,張女也顧左右而言他,檢方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張女。

新北地院審理時,張女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陳男和解,遭判處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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