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30萬里基層工作費 土城里長認罪獲緩刑
2018/08/09 14:4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62歲林姓里長涉嫌利用職務詐取里基層工作經費30萬餘元,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男坦承犯行,新北地院考量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今判他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得向上繳國庫2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09年2月至2015年11月間,林姓里長辦理社區清潔、渠溝疏通等工作時,因可由里長自行僱工,林姓里長偽造僱工清冊、偽刻僱工印章及驗收照片等文件,向區公所詐領30萬5500元的新北市府補助里基層社區雇用雇工清掃環境的工作經費。
審理時,林男認罪表示,每月會將資料寫好,將工作前、中、後的照片貼在核銷單上,製作成里基層工作支用核銷單,並蓋上每個雇工的印章,再將製作好的請款單據拿給里幹事,由他核銷辦理請領里基層工作費。
法官考量林男自白犯行,並將犯罪所得全數繳回,加上他每次詐領財物都在5萬元以下,先前也無前科,因此予以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