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性侵竹東少女再焚屍 5人延押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縣男子林春雄,不滿女友黃曉雲遭輕度智能障礙的14歲邱姓少女辱罵「幹」、三字經,竟率黃女和三惡煞同事虐打邱女,林男不僅對她指侵,還指揮2嫌性侵邱女,將遭虐死的她棄屍竹東大橋下,轉往卡拉OK歡唱,隔天再潑汽油焚屍,檢方依殺人等罪對林男5人均求處死刑,一審以尚有教化可能,判5嫌均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去年改判主嫌林春雄、共犯陳哲儒無期徒刑,古志強28年、黃女20年、何文軒20年,高院更一審原訂今宣判,後來改訂8月1日再開辯論庭。
更一審審酌林春雄5人的羈押期將於8月4日屆滿,庭後立即召開延押庭,法官訊問林春雄等5人,對於若被延長羈押有無意見?林等5人先後回答「沒有意見」,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對被害家屬感到懊悔」、「有無賠償家屬」等問題,均神情嚴肅不語步上囚車。
此案源於黃曉雲與被害邱姓少女發生口角,2015年5月17日晚間7時,黃女男友林春雄(32歲)與何嫌在網咖店徒手毆打邱女後,再由林春雄、陳嫌、何嫌、古嫌、黃嫌分別騎乘車,強押少女至大同國小旁步道以竹棍、安全帽等物毆打被害少女,期間陳嫌還指使未成年的曾姓、謝姓女童毆打邱女,直到路人制止才停手。
林春雄等人隨後將邱女強押到竹東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或以拳打、腳踹邱女要害,還恐嚇邱女若不接受性侵就要被打死,最後指使古嫌、何嫌性侵她,邱女不堪凌虐倒地不起,5嫌將她丟在原地等死,離開現場跑去卡拉OK。
唱完卡拉OK後,陳嫌與古嫌返回竹林大橋下查看邱女狀況,發現被害少女死亡後,兩人將她棄置在偏僻草叢內,並返回卡拉OK店告訴眾人邱女死亡訊息,林男、陳嫌、古嫌與何嫌在晚間11時又返回現場,用砂石塗擦被害少女臉部,隔天為湮滅罪證,購買汽油點火焚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