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鬼拿藥單!找人幫討債 反被逼付15萬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郭、章2人強行將張男押走,已觸犯強制罪,判處兩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孩童2015年5月底過馬路時,遭柯姓男子撞死,其父為了索討賠償費用,找來男子郭孝威、章勝捷幫忙處理。但郭、章2人卻要張男先交付15萬元辦事費。張男因交不出款項,被強逼簽本票,還被帶到海邊、山區毆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郭、章2人強行將張男押走,已觸犯強制罪,判處兩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歲的張小弟由阿姨與哥哥準備帶往超商買飲料,未料3人通過閃黃燈的馬路時,張小弟被柯姓駕駛撞上,頭顱破裂當場身亡;張父找來釣友郭孝威,希望透過他向柯男索討30萬元的賠償金,並協議取得賠償金後,願給郭男一半的費用。
郭男則向張男表示,需要先拿15萬酬勞購買白布條到柯男家中抗議,張男同意後,卻沒付錢,引起郭男不滿,找來章姓友人,到張男家中強行人帶到超商談判,並求他支付15萬元處理費。
郭男見張男沒有錢支付拿出本票給他簽,還嗆:「如果不簽的話,你就慘了」共逼張男簽下6張面值2萬5000元本票。隔不到1個月,郭男等人再拿本票向他討債,張男被逼到走投無路,只好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雖然郭、章2人否認有強迫張男簽下本票,但是張男報警後,郭、章2人涉及恐嚇取財、傷害罪部分,卻與張男達成和解,顯然雙方定有糾紛,被告所說應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故均判處2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