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湖發現一男浮屍 疑殺害同居女友凶手
苗栗縣海上救生協會今天接手水面搜尋任務,與新北市海上救生協會共出動2艇、12人,於下午4點20分許,在峨眉湖發現1名男性浮屍,已打撈上岸,經家屬確認,就是殺害女友的張富明。(圖由苗栗縣海上救生協會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44歲男子張富明疑因同居女友情變,25日深夜涉砍殺陳女20刀後逃逸;張男犯案後告訴繼父「已鑄下大錯」,警方前天凌晨發覺他棄車在新竹縣峨眉湖橋上,不排除投湖自殺,經多日搜索,今天下午4點20分許,發現1名男性屍體浮上水面,檢警將進行身分比對。
警方依據男屍的所穿衣著,與張富明逃離現場時,被監視器拍下的衣著相同,再請張的家屬到場指認,確定死者為張富明;警方初步檢視,張男身上沒有明顯外傷,已請禮儀社疆屍體運往頭份市立殯儀館,明天會同檢察官相驗。
警方調查,張男為苗栗縣三灣鄉人,擔任新竹客運司機;陳女為印尼嫁來台的新住民,離婚7年,育有一子,在竹南鎮經營早餐店。2人同居5年左右,近來張男懷疑陳女移情別戀,2人已冷戰近2週,張男於25日深夜,持刀砍殺陳女後逃逸。
張男行凶後,傳簡訊給羅姓繼父,稱「看到簡訊後我可能已經去陪媽媽了,感謝這些年的照顧、不得已選擇這條路。」張男也打電話給繼父、姊姊及友人,表示他殺了人「鑄下大錯」,因不想被關,要一死了之,親友趕緊報案。
警方循車追人,發現張男的銀色轎車停在跨峨眉湖的獅頭坪大橋上,車內字條註明「麻煩聯絡爸爸、姊姊」等字,橋面矮牆護欄上有張男的鞋腳印,不排除張男已投湖。
但警方不敢大意,持續擴大搜捕,也進行水面搜尋;苗栗縣海上救生協會今天接手水面搜尋任務,與新北市海上救生協會共出動2艇、12人,於下午4點20分許,在峨眉湖發現1名男性浮屍,已打撈上岸,待檢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