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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長林建堂涉嫌賣官 籌錢選舉被起訴

和平區長林建堂(持麥克風者)。(記者楊政郡翻攝)

和平區長林建堂(持麥克風者)。(記者楊政郡翻攝)

2018/02/22 11:1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山地原住民和平區103年區長選舉,現任區長林建堂傳出選前疑似「賣官籌錢」,王男出資20萬,為兒子買了區公所機要秘書一職,林當選後,王男兒子當上機要秘書但約2年,105年底林就下條子讓他走人,此案才曝光,林某否認賣官,坦承有收到20萬,台中地檢署依瀆職罪準受賄罪起訴林建堂。

起訴書指出,103年元月地方自治法修正,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由官派改為民選,同年林建堂表態參選,但本身缺乏資金,又因違反公務員利益迴避條款(曾任台中市議員),遭罰款600多萬元,需錢孔急,為了籌措競選經費,竟向地方人士王秋助表示,如願意資助他20萬元,將來機要秘書一職由他來推薦,王男兒子王正顯正好閒賦在家,為了為兒子謀得一官半職,當下就同意,王男向胞姊借款20萬元,103年3月18日拿錢到林某住處。

且怕日後林反悔,還要求林建堂寫下承諾書,內容大致是「具承諾書人林建堂經地方人士敦促參選區長,當選後謀求為地方服務之宗旨,本人承諾本屆區公所秘書一職,將委由王秋助君,推薦有資格人士擔任」等語。

林建堂當選後,如期讓王正顯當上機要秘書一職,但還未屆滿,105年11月林建堂就下條子要王正顯走人,105年12月王離職生效,後來王正顯投入競選區農會總幹事一職失利。

林建堂辯稱,王秋助的20萬元是借貸關係,而會任用王正顯則是「舉才」,王也夠資格,想為和平區做事。105年底是因王正顯投入和平區農會總幹事選舉,落選後質疑他未全力支持,才挾怨報復,若真賣官會只賣20萬元嗎?

王秋助供稱當初是林要他贊助20萬元,提供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給兒子王正顯,說好做4年,卻半途叫兒子走人,氣不過才檢舉其賣官。

檢方指出,被告所犯是瀆職罪中的準受賄罪,利用公職交換私利,迫害國家官箴,被告在偵訊中說「20萬是互相、互助的金額」,又改稱是「合夥共同基金」,「是不是借貸還是共同基金,如果是借貸願意還錢」,又改稱「應該是借貸,不知道為何會寫共同基金」,前後辯詞不一,顯然都是杜撰,無法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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