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林蔚山涉嫌背信 大同子公司股東北檢提告
2018/01/31 14:5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大同集團子公司尚志精密化學股東,指控董事長林蔚山、董事林郭文艷等人,不顧董事會反對,在公司營收成長之際,決議把鋰電池製造生產銷售,轉給中國企業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產業科技公司」,並擬終止相關技術的專利授權,造成尚化需認列無形資產虧損1.23億元,涉嫌背信,今委任律師龍毓梅至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
據了解,尚志精密化學原本是塗料廠,藉由鋰電池商機,轉型量產「磷酸鋰鐵電池」材料;2009年9月9日興櫃掛牌,每股132元。
告發狀指出,2011年7月,尚化支付3.59億元,向LiFePO4+C Licensing AG取得磷酸鋰鐵的應用製造授權,增加「鋰電池正極材料製造業」,而後營業額逐年成長,且所佔銷售額比例也相對提高。
而在尚化公司營收成長之際,董事長林蔚山卻於2016年6月14日召開第三次董事會,決議把已經成熟的鋰電池製造生產銷售,轉給中國企業廣西「航天北斗新能源產業科技公司」,對此,三位獨立董事均表明投資案需待評估後再議。
而後,林蔚山又於同年10月28日召開第六次董事會,除延續擬請同意轉投資案,並授權董事長簽署合約外,甚至擬請於股東臨時會審議終止與LiFePO4+C Licensing AG的專利授權合約。
當時,獨董張展鏡、吳雅惠已提出辭任書,獨董陳文禹認為有「法律風險」,表達反對意見後也離職,但林蔚山和其他董事為使尚化與航天北斗成立合作經營公司,明知終止授權及簽署「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將造成尚化損害,仍執意通過。
據指出,尚化終止專利授權,將使其2016年度需認列無形資產減損1.23億元,造成尚化當年度累積虧損超過2分之1資本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