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復合違反保護令還搞成性侵 男被重判7年2月
2017/09/07 00:1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多歲的胡姓男子為挽回與前女友的感情,竟侵入前女友住處示愛,但胡男做的太超過,他先用苦肉計割傷自己,再用手指性侵女方下體。女方向鄰居哭訴遭前男友「欺負」並報警。胡男弄巧成拙、挽回前女友感情不成,還吃上性侵官司,二審判刑7年2個月。
胡男與女子小綺(化名)原是感情恩愛的男女朋友,但於105年9月初因故分手,胡男割捨不掉這段情,竟於同年9月20日上午侵入前女友位於台南市的租住處,見女方住處的後門未上鎖、逕行進入,並強行撞開小綺分租套房的木房門,小綺手指還因這強力撞開門時割傷。
這名衝動男進入前女友房間先拿房內的美工刀割傷自己脖子、上演苦肉計,造成女方心理壓力,接著把小綺壓制到床上,違反女方意願強脫衣物、舔舐女方胸部與下體,當胡男欲霸王硬上弓時,小綺不斷抵抗閃躲,胡男始終未能進入、才未得逞。
不過,胡男還是用手指侵入女方下體、性侵一次得手。當天上午10點許,與小綺同住該宅的洪姓鄰居返家發現小綺在哭泣、胡男疑無故侵入住宅,洪某質問胡男、發生拉扯,胡趁隙逃離現場,小綺隨即報警查辦這名暴力前男友。
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胡男在審訊時坦承犯行,審酌雙方交往時,胡曾2次傷害、1次恐嚇小綺,一審民事庭還於105年7月下旬核發1年期間的保護令、諭令胡男不得傷害女友,不料胡在保護令期間再犯本案,難認有情堪憫恕之處,無法給予被告減刑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