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男不諳台語 牧師被告恐嚇判無罪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芬園鄉洪姓老翁在住處前懸掛美國與日本國旗,引起男子張子麟與黃智威不滿而動粗,還把過程貼上網加註「日本狗」標題,老翁怒告2人,彰化地檢署開庭後,牧師周明文用台語說「侵門踏戶,在先進的國家,你會被人家開槍」,卻被張子麟以周男威脅他「拿槍把你打掉」控告恐嚇罪,彰化地院一審判處周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自稱是外省人的張子麟,「恐因不諳台語」,沒有完整瞭解周男的講話真義,而有超出文義的解讀,據此改判周男無罪,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洪姓老翁是退休教師,在住處懸掛美國與日本國旗彰顯政治理念,2016年6月10日中午,老翁出門時,被張子麟與黃智威攔下質問:「台灣現在是日本的囉?」,之後用身體頂撞老翁,再把過程錄影上傳網路,加註「日本狗」標題,老翁怒告妨害名譽等罪名(張男被告妨害自由、毀損案,彰化地檢署不起訴,黃男被控妨害名譽案,因雙方和解而不受理)。
2016年8月3日中午,彰化地檢署開庭審理後,張、黃2人走出偵查庭外,陪同老翁開庭的牧師周明文,用台語告訴張子麟「台灣現在很進步了,五星旗滿天飛,都不在意了,洪老人家掛日本旗,也許是有日本情結,但不要這樣對洪老人家施暴,又PO上網」,「台灣的自由民主得來不易,你這樣的行為很超過」、「你這樣的行為侵門踏戶,在先進的國家,你會被人家開槍」,不料,卻被張男控告恐嚇罪,理由是張男用台語威脅「拿槍把你打掉」。
彰化地院一審時,周男解釋說,他是善意提醒,沒有說「拿槍把你打掉」,講話的意思必須前後對照解讀,他的意思是,台灣自由民主得來不易,張子麟對掛友邦國旗的鄉下老翁侵門踏戶、粗暴對待,比恐怖份子更可惡,如果是在先進國家,對方會因正當防衛而開槍(例如美國的「堡壘法則」,屋主有權射殺入侵者)。
不過,彰化地院一審不採信周男的解釋,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周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卻有不同看法,二審法官認為,張子麟自稱是外省人,聽得懂台語,但他並非是日常生活慣用台語的人,可能誤解周男台語講話的真義。
二審法官指出,周男說「在先進的國家」,下一句是「你會被人家開槍」,就語言的前後邏輯,是真實可信,也不違反常理,更不符合恐嚇罪的「惡害通知」,張男解讀成「你會被槍打掉(或拿槍把你打掉)」,可能是不諳台語,沒有完整瞭解周男講述的真義,而有超過文義範圍的解讀,張男如果因自行聯想、臆測後而自生驚懼之心,也不能就此認定周男恐嚇,據此改判周男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