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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拔釘器搶超商 惡男判關5年

警方在超商內找到犯案工具。(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警方在超商內找到犯案工具。(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2017/06/13 10:5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黃韋凱今年3月6日下午穿著雨衣、戴口罩,到基隆市中山一路超商內搶劫,還動手推開路姓女店員,持拔釘器猛敲收銀機及抽屜,想要收刮裡面的現金。路女大叫嚇跑黃男,警方循線將黃逮捕歸案。審理時,黃男向法官宣稱,自己因罹精神疾病,才會犯案。法官則認為,黃男犯案時還記得穿雨衣掩飾自己身分,判他有期徒刑5年。

檢警調查,黃男進入超商時,先向店員表示要買香菸,付錢購買後卻又往超商內移動,跑到櫃台內站在女店員右側,將她強推在地,接著拿出拔釘器,猛敲收銀機。

黃男發現收銀機打不開,又伸手將櫃台內的抽屜拉出,卻發現沒有東西,開口要店員將收銀機打開。路女當場拒絕並大叫,反而嚇跑了持拔釘器的黃男。警員獲報趕抵現場時,發現黃男往小巷弄逃逸,立刻追捕,成功將他緝捕到案。

黃男到案時,拿出自己從104年起到某診所看精神科的病例及看診收據,辯稱案發當時有吃了精神疾病的藥物,才會迷迷糊糊的犯案。但診所則表示,開立給被告服用的藥物,都是在睡前才服用,主要是穩定情緒、改善睡眠。

法官認為,30多歲的被告犯案時,強推瘦弱的女店員,還持拔釘器出來恐嚇對方,造成女店員心生畏懼,且記得穿雨衣戴口罩,掩飾自己的容貌,認定被告所說屬於辯解之詞;考量黃男僅高中肄業,家中經濟狀況不佳,依觸犯持兇器強盜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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