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被告均不認罪 維冠大樓案7/28二審宣判
2017/05/24 22:4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6震災維冠大樓遭震垮案,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控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今天二審開辯論庭,5名被告仍不認罪,歷經逾10小時辯論,合議庭裁定7月28日下午4點宣判。
今上午,在押的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與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出庭。在震災倖存的李宗典,其胞姊李肅椊也出席旁聽。
根據《聯合報》報導,林明輝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單純的投資者,維冠大樓設計圖、結構計算書都交給專業人士進行,並非維冠公司所畫;洪仙汗也稱,自己沒有經手設計圖,是從林明輝手上拿到草圖,以為出自專業人士之手,強調自己不可能做偷工減料的事情;另外張魁寶則說,自己只是借牌給維冠公司,鄭進貴也否認參與維冠案。
法扶律師則認為,5位被告皆推卸責任,由誰來負責?並強調林明輝在維冠大樓建案扮演主導地位,但在關鍵處卻推托說不知道,台灣地震頻繁,建商、建築師與相關人員只為了賺錢不顧人民安全,除了業務過失,是否有殺人犯意,也請合議庭審酌。
歷經10.5小時的辯論、審理,合議庭裁定,本案將於7月28日下午4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