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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手害死父親 子正當防衛獲不起訴

陳子失手害死父親,士林地檢署認為他是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陳子失手害死父親,士林地檢署認為他是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7/04/26 17:51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陳姓父子今年初因細故發生口角,陳父一氣之下朝兒子眼睛潑灑「甲苯」,又出手攔阻兒子奔向浴室清洗,陳子情急之下猛力推倒陳父,致陳父顱內出血不治身亡。案發後陳子遭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但士林地檢署認為,陳子行為屬正當防衛,處分不起訴。

檢警調查,陳姓父子今年1月27日晚間10時許在新北市淡水家中起口角,陳父被推倒後躺在地上不動,陳子就跟弟弟將陳父扶回房間休息,直到29日下午家中外勞發現陳父昏迷不醒,才將陳父送醫,但陳父仍因顱內出血導致神經性休克,於2月3日不治死亡。

陳子供稱,案發當天他為了把訂製的板凳打磨拋光,因此拿了甲苯等工具材料在廚房作業,父親晚上酒醉返家,就對他大小聲快半小時,他受不了回嘴:「我要去睡覺,大過年不要亂。」未料父親突然拿起甲苯潑他,他當下覺得眼睛刺痛,想去浴室沖洗,父親卻出手拉他,情急之下才把父親推倒。

檢察官指出,陳父雖在案發後40小時才被送醫,但仍住院5天才死亡,難認陳子可預見死亡結果,還延遲送醫,另訊問現場其他親友,皆與陳子供述相符,認定陳子屬正當防衛,依法不罰,因此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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