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市福建路火警 初判蚊香釀禍
2017/04/03 16:18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
屏市福建路火警初判為蚊香引火,不是人為縱火。(記者葉永騫攝)
清明火警多,屏東公墓火警截至今天已達21起以上,屏東福建路昨天下午更發生住宅火警,燒毀了2間房屋,初判可能是點蚊香不慎而引火,詳細原因正進一步調查。
清明節火警多,讓消防人員忙的不可開交,累計屏東縣清明假期到今天已發生21起以上的公墓火警,其他住宅火警也有多起,所幸火勢不大,沒有人員傷亡,而屏東市福建路昨天下午就發生一起住宅火警,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造成2間房屋受損,所幸屋內的人都已逃出,並無人員傷亡,由於屋內居住者為警方列管的毒品人口,常常昏昏沈沈,一度傳出火警是居住的吸毒男子縱火,經警方傳訊詢問後,該男子坦承因為最近蚊子眾多,睡覺時會點蚊香驅蚊,當天不小心將蚊香打翻了,引燃了屋內的易燃品,等到其回神後火勢已無法控制,強調沒有故意縱火。
警方在訊後讓這名毒品列管男子返回,將由消防局鑑識小組進一步釐清火警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