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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女助理趕上班撞死爺孫 醫院負責人也挨告

程姓女子駕車從左側衝出。(記者黃捷翻攝)

程姓女子駕車從左側衝出。(記者黃捷翻攝)

2017/03/31 16:0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江姓爺孫倆去年騎機車出門,遭開車趕上班的程姓女獸醫助理闖紅燈衝撞,連人帶車滑飛4公尺身亡,家屬悲憤之餘,連同程女任職的獸醫院高姓負責人一併控告殺人,但士林地檢署認為,程女闖紅燈為駕駛疏失,並無殺意,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另因程女當時並非執行工作業務,高男與事故無關,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住新北淡水的65歲江姓祖父去年9月16日上午,騎機車載著17歲孫子出門,要至附近果園整理,從忠愛街欲左轉淡金路往三芝方向,未料才剛起步,就遭直行淡金路的程女(22歲)闖紅燈攔腰撞上,祖父受有腰椎、小腿骨折,當場內出血休克,孫子則顱骨骨折,祖孫倆雙雙送醫不治。

程女當時車上還載著另名周姓女同事,供稱正趕往台北獸醫院上班,沒注意到號誌轉紅燈;程女當天遭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檢方諭令15萬交保,死者家屬當時氣罵:「2條人命只值15萬元?」認為程女闖紅燈與殺人無異,老闆高男也有責任,堅持控告2人殺人。

檢方指出,《刑法》上是否構成殺人罪,先決條件為加害人有無「殺意」,程女不僅沒有殺意,闖紅燈也屬「過失」,非「故意」傷害,因此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另程女雖然是趕上班肇事,但當時並非執行業務,駕駛的車輛也不是登記在獸醫院名下,客觀上難認高男與車禍有關聯,因此處分不起訴。

小轎車車頭嚴重變形,可見當時車速不慢。(記者黃捷翻攝)

小轎車車頭嚴重變形,可見當時車速不慢。(記者黃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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