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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順司機疑過勞死 家屬地檢署前辦百日祭

疑似過勞死的公車司機鄭志明之弟鄭志強(持麥克風者)手舉哥哥急救時照片,呼籲政府重視勞工工時。(記者楊政郡攝)

疑似過勞死的公車司機鄭志明之弟鄭志強(持麥克風者)手舉哥哥急救時照片,呼籲政府重視勞工工時。(記者楊政郡攝)

2017/02/24 10:4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造成33人死亡事件,超時駕駛議題方興未艾,台中捷順客運公司司機鄭志明也疑似過勞死,至今正好百日,台中市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及鄭志明家屬等人,今天在台中地檢署前設堂弔祭鄭志明百日,聲援檢方偵辦犯罪,也呼籲政府應制定「最高工時」,才能保障第一線勞工。

去年11月12日凌晨5時27分,在台中捷順交通公司擔任司機的鄭志明正常打卡上班,晚間21時回到公司,車才駛進停車場門口還沒來得及熄火,當天工作近16小時的鄭志明,就在駕駛座上因腦溢血陷入昏迷,且出現流鼻血情形,經送醫後與死神搏鬥十餘日後,在同年月26日過世,得年47歲。

但公司認定非屬職業災害的過勞死,出事後只給家屬1萬元慰問金,出殯後則以一般員工死亡給付20萬撫卹金了事。

不過因鄭志明是在工作崗位上過世,家屬認為應是職災長期「過勞而死」,並指控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沒有對捷順公司,或鄭志明之前任職的台中客運,作出任何行政處分,包括職業災害致死通報及相關流程,竟然都是家屬自己四處陳情。

勞動部在今年元月23日認定鄭志明是職業災害致死,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難辭其咎。

家屬控告捷順公司及台中客運兩公司(鄭志明在105年9月之前在台中客運任職5年餘),有業務過失致死及違反勞基法長期超時工作之虞,提供給檢察官長期的上班簽到班表,要求兩公司要為他們的長期虐待勞工付出代價。

鄭志明的女兒手捧父親遺照。(記者楊政郡攝)

鄭志明的女兒手捧父親遺照。(記者楊政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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