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私密照臉書社團流傳 怒告男網友卻認錯人...
2017/02/20 11:5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謝姓女子某日上臉書時,驚覺自己的私密照竟在臉書社團流傳,她根據PO文者的臉書帳號抓兇,質疑是1名張姓男網友所為,怒控張男妨害秘密;張男到案後則無辜喊冤,指自己根本不是該臉書社團成員;檢方調查期間,謝女承認「認錯人」,台北地檢署因此將無辜的張男不起訴。
去年間,謝女一如往常瀏覽臉書時,竟看到自己的私密照在臉書社團「場外休憩區」流傳,她質疑自己的私密照遭網友盜用,氣得依PO文者的臉書帳號名稱,報警抓兇。
檢警根據謝女提供的臉書截圖及PO文者帳號,循線傳喚1名20歲張姓男子到案;張男應訊時否認竊錄及張貼謝女的私密照,並喊冤表示自己根本不是該臉書社團的成員。
檢方為釐清張男是否涉案,當庭勘查他的手機,發現他確實沒加入該臉書社團,且他的臉書帳號大頭貼照片,與PO文者的臉書照片不同;此外,謝女於檢方調查期間,也承認「認錯人」,因此認定張男只是與PO文者同名同姓,認定他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