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怒踹傷女老師 國光司機判賠5萬
2017/02/16 17:21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55歲莊姓國小女教師前年7月間從三重搭乘國光客運,準備南下彰化,上車後卻發現劃好的單人窗邊座位,被其他乘客坐走,要求乘客讓出座位,王姓司機卻跑來出腳踹莊婦頭部,害她因此縫8針,新北地院判王男及國光客運賠償5萬餘元。
本案發生於7月10日下午2時許,莊女當天在國光客運重陽站準備搭車南下彰化參加研習會,劃位第20號座位,但她上車後見到座位上有人,要求對方換位,乘客起身走人。
司機卻與莊發生口角,出腳踹了莊女頭部;案發後,王男已被國光客運革職,刑事部分,檢方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時,法官依傷害罪,判拘55日定讞。
被害者提出求償85萬餘元,國光客運主張,國光選任駕駛員已盡相當注意,本案是王男情緒控管不佳,一時氣憤衝動,乃駕駛員偶發違法行為;王男則說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理後判賠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