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的逆襲!列印小三私處照片 寄給她阿公求償
2016/09/26 16:2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大老婆的逆襲?年僅24歲的李姓女子,與劉姓健身教練偷情,2人還在哺乳室內姦淫並錄影留念,劉妻一怒之下,先把丈夫手機內珍藏的李女「私密部位」照片列印出來,寄給李女的阿公,瞧瞧孫女醜態後,再打官司索賠300萬元,李女以她的名譽也受損為由,請求不用賠償,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這是兩回事,李女當小三破壞劉妻家庭屬實,判決賠償15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李女(現年27歲)在3年前與劉姓健身教練熱戀,淪為小三之後,劉妻多次警告李女,還出示身分證配偶欄,證實劉男沒有離婚,又請李女的弟弟勸告勿破壞別人家庭,李女卻執迷不悟,與劉男在辦公室的哺乳室內姦淫並錄影留念,刑事部分,依妨害婚姻判處徒刑2月確定。
原配進一步提出民事訴訟索賠300萬元,一審判決李女要賠償13萬元,李女與劉妻都不服上訴,劉妻強調,李女明知劉男有妻子,仍再三與劉男姦淫,另外,李女能參加昂貴會員制的健身課程,顯示財力不低,卻自稱是「低收入戶」,請求法院判決李女還要再賠償45萬元。
李女則辯稱,她財力欠佳,至今還積欠10萬餘元助學貸款,另外,劉妻在丈夫手機內取得她身體「私密部位」的隱私照片,列印後用存證信函寄給她的阿公,讓長輩見到她的身體的「私密部位」,侵害她的隱私權與名譽權,她雖未提告,但請求免除或減輕賠償。
台中高分院認為,李女得知劉男未離婚之後,仍不願分手,2人姦淫至少3次,不能以「一時為愛昏頭」搪塞,至於李女宣稱身體「私密部位」照片,被劉妻寄給長輩看,侵害她隱私與名譽權,法官認為此事與通姦是兩回事,判決李女還要再賠償2萬元,共賠償15萬元,全案確定,不能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