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被擅用 范冰冰跨海告台灣醫美診所勝訴
2016/05/20 17:1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曾被選為「中國最美50人」的「范爺」范冰冰,因美照被台灣元和雅醫美診所私自用於宣傳下巴整形,於是委任律師跨海提告,求償金額高達1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判范冰冰勝訴,元和雅診所應賠償150萬元,可上訴。
范冰冰指出,元和雅診所員工在網站的下巴整型頁面中,擅自使用其照片作為「夢幻瓜子臉」之範本,嚴重侵害其肖像權,依其代言行情,元和雅診所應賠償1000萬元損失。
但元和雅診所主張,當時員工並不清楚影中人是誰,收到起訴狀後才知道是范的照片,沒有侵害肖像權的犯意,且該頁面對范冰冰的外表多所誇讚,范冰冰沒有受到損害,依類似案件判賠金額多低於50萬,范請求1000萬元賠償實在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