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鹹濕色情文章 拿前妻當女主角挨告
2016/02/17 13:0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蔡姓男子於2006年與妻子離婚,事隔8年後,因前妻拒絕蔡男與女兒聯絡,蔡男竟於部落格與臉書上,撰寫宛如色情小說的鹹濕文章,還把前妻寫為女主角,取了「騷包美女」的稱呼,影射前妻性變態與性濫交,喜歡「打野戰」,「一天跟兩個男人輪流上床」,台中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46歲的蔡男,前年12月初,因無法連續女兒,遂以帳戶「程式寺的掃地工」為名,在臉書與UND聯合新聞網部落格,發表名為「關於『騷包美女』這稱呼的由來(1)」,以及「關於『騷包美女』這稱呼的由來(2)」等文章。
上述兩篇宛如色情小說的鹹濕文章中,他與前妻,以及前妻的男性友人,分別成了鹹濕文章的男女主角與男配角,藉此影射前妻劈腿性濫交,內容包括「騷包美女」白天跟他約會,晚上偷偷跑去找前男友,他與「騷包美女」性交時,房間電話響起,「騷包美女」一邊聽電話,挑逗前男友,一邊繼續與他性交,「騷包美女」還有特殊的性癖好與「變態」、「怪招式」。
蔡男辯稱,他以「騷包美女」稱呼前妻已經10年之久,前妻並未拒絕,另外,他也沒有指名道姓,不過,地院認為,蔡男雖匿名發表文章,但足以讓認識的人,或有心者能辨識出蔡男前妻身份,據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可以易科罰金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