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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領遺失物 7年級生到警局騙警察被識破

「想試試能不能再騙警察」,卓男進警局想冒領卻自投羅網。(記者陳彥廷翻攝)

「想試試能不能再騙警察」,卓男進警局想冒領卻自投羅網。(記者陳彥廷翻攝)

2015/03/31 18:55

〔記者陳彥廷/東港報導〕俗語「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30歲的高雄市卓姓男子把該句話奉為圭臬,他靠著智慧型手機查詢警政署公告的遺失物並到各地分局冒領,得手近40萬元現金,但前天他到東港警分局偵查隊的再次冒領現金,卻亂掰遺失過程被機警員警識破,自投羅網。

前天下午,30歲的卓煒聖進入東港分局偵查隊,指他3月22日在南州糖廠遺失新台幣1萬1000元,當班的謝昊恩見卓男神色有異,先向他詢問「你的現金不是成疊對摺?」、「還用橡皮筋捆兩圈?」,卓男不疑有它不斷稱「是、是」甚至還裝熟反問謝「你怎麼也知道?」;謝恩持續追問「手機幾號?」,卓男竟辯稱舊手機壞掉改用新機,但謝突大聲喝斥「你說謊」並告知卓男「丟掉的錢是在皮包裡」,卓男這時才知漏餡,也坦承就是來冒領。

警方隨後在卓男身上搜出一本記著各縣市警察局公告失物的筆記本,卓男向警方供稱,半年內於台灣南部用同手法,到其它警局冒領得7萬多元遺失現金,花光後挑上東港分局故技重施,甚至還稱「想試試能不能再騙警察」。

警方調查發現卓男是慣犯,民國99年間也因相同犯行在台南被抓,當時冒領款項高達30餘萬元,沒想到出獄不知悔改,食髓知味前往各地分局「試手氣」,警方訊後依偽造文書、詐欺和侵佔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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