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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批提訊鄭捷製造新聞 法官打臉:合議庭可裁量

北捷殺人案兇嫌鄭捷遭新北地院判處4個死刑,鄭捷事前透過律師表達不願出庭聆判,但合議庭評估後仍提訊鄭捷出庭。(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北捷殺人案兇嫌鄭捷遭新北地院判處4個死刑,鄭捷事前透過律師表達不願出庭聆判,但合議庭評估後仍提訊鄭捷出庭。(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03/06 19:0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捷殺人案兇嫌鄭捷今(6)日遭新北地院判處4個死刑,鄭捷事前透過律師表達不願出庭聆判,但合議庭評估後仍提訊鄭捷出庭,遭鄭捷辯護律師痛批「製造新聞、因人設事」。審判長樊季康傍晚反駁說,本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法律並無規定被告不願到庭,法院就不能提訊他出庭,合議庭可逕行裁量。

鄭捷的辯護律師黃致豪、梁家贏稍早發聲明表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並無到庭聽判的義務,且在司法實務上,被告若不願聆判,法院皆會尊重被告意願;本案被告已明確表達不願到庭聽判,法院卻無視被告意願以及辯護人之異議,仍強提被告到庭,「顯然是為製造新聞畫面,因人設事」。

而據《蘋果》即時新聞報導,審判長樊季康回應說,被告在實務上雖有拋棄到庭的權利,但並不能拘束法院,合議庭仍有裁量權。合議庭認為,本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提押被告到庭聆判具重大意義,「被告必須知道他所犯的行為,應受法律制裁」,法官也有義務告知鄭捷,他的行為須受刑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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