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起訴官商12人、陳菊獲不起訴

7月31日深夜,高雄市一心、二聖、三多和凱旋等路段丙烯管線外洩,接連發生爆炸,造成重大傷亡。(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氣爆震驚全國,高雄地檢署上午偵結,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等12名官商,被依公共危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市長陳菊等5位首長則獲不起訴處分。
遭起訴的被告分別為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洲、操作領班李瑞麟、分散控制台操作員黃進銘、值班組偵長蔡永堅、製粉課長沈銘修、華運領班黃建發、操作員洪光林、工程師陳佳亨、高雄市政府養工處處長趙建喬、監工邱炳文、初驗人員楊宗仁。
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孔炤等5人涉嫌瀆職罪,檢方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據了解,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凱旋和三多路等處,因榮化管線炳稀外洩引發大爆炸,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輕重傷,其中包括多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為高市歷來最慘的公安意外。

檢方偵結高雄氣爆案,圖示李長榮石化管線因氣爆成涵管斷裂。(記者張忠義攝)

李長榮石化管線氣爆4吋管破口管壁由內向外破裂翻出。(記者張忠義攝)

氣爆涵管與幽靈箱涵表設位置套繪圖。(記者張忠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