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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保險經紀人欺騙 李珍妮追討保費938萬敗訴

名媛李珍妮購買宏泰人壽的年金保險,她以為「一次付完938萬保費,20年期滿可年領500萬元」,但李付了938萬元,才發現必須「連繳20年」,李自認被保險經紀人欺騙,提告要求返還938萬元,被判敗訴。(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名媛李珍妮購買宏泰人壽的年金保險,她以為「一次付完938萬保費,20年期滿可年領500萬元」,但李付了938萬元,才發現必須「連繳20年」,李自認被保險經紀人欺騙,提告要求返還938萬元,被判敗訴。(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4/11/19 16:24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名媛李珍妮購買宏泰人壽的年金保險,她以為「一次付完938萬保費,20年期滿可年領500萬元」,但李付了938萬元,才發現必須「連繳20年」,李自認被保險經紀人欺騙,提告要求返還938萬元,法官認為,李投保時在各項文件中親自簽名,應了解契約內容,李也同意解約,因此無權討回保費,判李敗訴。可上訴。

李珍妮希望退休後能月領百萬,維持高品質生活,100年8月間,李向永達經紀人陳世卿、楊碧玲購買宏泰人壽保險,對方告知她「一次付完938萬元保費,20年期滿可年領500萬元」,她付了938萬元後,發現竟要連繳20年,才可年領500萬元,她氣得控告陳、楊2人詐欺、偽造文書,並要求永達、宏泰還她938萬元。

經紀人主張,他們一直有告知是「每年繳費」,李珍妮也親自簽約,且李是精品公司的經營者,對財務數字敏銳,應清楚契約內容。刑事部分,李控告經紀人詐欺、偽造文書,檢方皆予以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法官認為李親自簽約,已確認契約內容,判李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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