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柯學航辦案草率 檢評會建議記警告
2014/10/02 13:3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柯學航被民眾檢舉辦案草率,經民間司改會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定柯確有疏失,日前決議建議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對柯記警告處分;對此,民間司改會認為處分過輕。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指出,黃姓民眾因陳姓男子涉及詐欺,提告後遭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向台中高分檢聲請再議,二審認為可另提告,黃遂轉向台中地檢署提告,不料遭柯行政簽結,高批柯辦案實在太草率。
檢評會認為柯非故意,只是誤認黃事後提告的是同一案件才簽結,黃某可再行告訴,應無懲戒必要,只須懲處,決議將柯送檢審會,建議記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