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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喬裝男客 越南妹「脫衣拔毛」被判無罪

2014/09/22 12:54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警方以喬裝男客方式查緝脫衣陪酒越南小吃店,法院審理時認定是警方喬裝男客主動要求「脫衣拔毛」,且警方無法提出蒐證影帶補強證據,被合議庭認定員警是陷害教唆,判小吃店5名被告統統無罪。

去年8月,仁武警分局5名警員喬裝男客,查緝仁武「越鑽小吃部」,阮姓經理安排越南妹武氏進包廂服務,武氏在遊戲中脫到裸露胸部、內褲褪至大腿,警方拍照後表明身分,當場將店東在內5人逮捕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坐檯的越南妹表示,男警喬裝的客人3天內來了2次,「他們第一次來是8月6日,那天就有要求要玩擲骰子脫衣服,我不願意,又怕客人生氣,所以就跟他們玩拔陰毛的遊戲」、「後來案發那天(8月8日)他們又指名找我,也說要玩擲骰子、脫衣服」等。

警方否認越南妹說法,證稱是越南妹為了賺小費主動邀約,但坦承,當天只有照相,並未錄影錄音。

合議庭調查後認為,本案已非合法的誘捕行為,而是警方為求績效,主動接觸、說服、鼓勵越南妹與男客玩性遊戲,已屬陷害教唆,因偵查手段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相關犯罪事證均不具證據能力,因此判被告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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