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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招待喝花酒 前中縣技正被判5年6月

2014/09/15 12:18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承辦「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市地重劃工程」的業者為求工程能順利展開,每月編列8萬元做為應酬費用,由李姓工地負責人宴請前台中縣地政處重劃科技士張志賢喝花酒,前後總共花費64萬多元,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貪污罪嫌判處張志賢有期徒刑5年6月。

判決書指出,綽號「四阿哥」的張志賢為「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市地重劃工程」的承辦人員,而該工程為德昌營造承包,業者為求工程順利,由李姓的工地負責人與張志賢聯繫,並從96年3月到98年9月間,邀請張志賢喝花酒,前後超過50次以上。

檢方在偵辦時,張志賢坦承喝花酒一事,並繳交108萬元給檢方,但辯稱是要請檢察官幫忙「還錢」給對方,但仍被依貪污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辯稱他雖曾去喝花酒,但都是和朋友間的應酬,有時是對方請客,有時是他付錢,與其職務並無對價關係,後來他交給檢方108萬元,是請檢察官來幫忙他還錢。

但法官認為,根據證人指稱,業者為求工程能順利展開,每月編列8萬元做為應酬費用,而這些錢都被用於宴請張志賢喝花酒,因而認定其已涉及貪污,金額高達68萬多元,但考量他已繳交108萬多元,因而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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