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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林志玲再度升空 警堵人開罰扣傘

福興鄉民林萬益(右一拿礦泉水)因所駕動力飛行傘沒有取得合格執照,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記者蔡文正翻攝)

福興鄉民林萬益(右一拿礦泉水)因所駕動力飛行傘沒有取得合格執照,被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記者蔡文正翻攝)

2014/06/19 20: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彰化縣福興鄉民林萬益屢次私自駕駛動力飛行傘,高調違反《民用航空法》。昨天(18日)傍晚6時,警方獲報林萬益再度外出駕駛動力傘,便至林萬益住家附近等他降落,最後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他開罰,並將動力飛行傘當場沒收。

在臉書上以「林志玲」為名的林萬益,長期未經申請私自駕駛動力飛行傘,因動力風扇發出大量噪音引發民怨,日前由民眾投書媒體後,林萬益一度聲名大噪、態度高調,但在消息傳開後,他才出面低調道歉。當地鹿港警方表示,因為林萬益的動力機具沒有相關牌照,加上彰化並無動力傘合法空域,因此林萬益若是再度外出飛行,將會對他開罰。

昨天傍晚彰化洪堀派出所接獲線報,表示林萬益再度駕駛動力飛行傘升空,警方隨即到他家附近堵人,並在林萬益降落時對他開罰並沒收飛行傘。洪堀派出所所長侯春發表示,林萬益未經申請駕駛動力傘的行為,將會把蒐證結果轉交民航局開罰,而林萬益降落在道路上,則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未領有牌照的拼裝車輛行駛於道路上,當場開單並扣留動力傘。

侯春發表示林萬益認為自己飛行的區域是安全的,並責怪民航局不編列更多合法空域。事後林萬益不願受訪發表意見,對警方所開罰單也不願簽名,不過他最後還是將罰單收下,且揚言要向上申訴。

福興鄉民林萬益所駕動力飛行傘因未領取合格執照行駛道路,遭到警方攔阻後被沒收,扣留在派出所前空地。(記者蔡文正攝)

福興鄉民林萬益所駕動力飛行傘因未領取合格執照行駛道路,遭到警方攔阻後被沒收,扣留在派出所前空地。(記者蔡文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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