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自訴馬涉洩密 19日開調查庭
黃世銘洩密案外案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對總統馬英九提出的自訴案,隨著馬即將卸任,台北地院已排定於十九日開庭。柯也向北檢申請保全證據、限制出境;馬英九在五二○卸任後,將面臨司法檢驗。
馬英九卸任後 將面臨司法檢驗
引爆「九月政爭」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給總統等案,已於去年二月十二日判決定讞;黃世銘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三項罪名,分別遭判處六月、五月、六月,合併應執行刑一年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元。
柯建銘當時也分別向馬英九提出自訴與告訴,但因現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北檢暫行簽結馬的部分,等卸任後再分案偵辦。在自訴的部分,北院已發出庭通知,預定於十九日舉行調查庭,處理保全證據之相關程序。
柯向北檢請求 對馬限制出境
在公訴的部分,柯建銘也透過律師,向北檢請求保全證據、限制出境。柯在請求狀指出,馬英九的女兒、姊姊、妹妹全都持有美國護照,馬的綠卡是否失效仍有疑義;相較於一卸任就遭限制出境的前總統陳水扁,馬涉及更多刑事案件,更有逃亡之虞,北檢應於馬卸任後立即分案,並限制其出境。
請求狀另提及,現任總統雖享有刑事豁免權,但也不妨礙保全證據之偵查,盼北檢儘速指派檢察官偵辦。
柯建銘也在告訴狀內指出,馬英九具有三種被告身分。黃世銘在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向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後,馬立即把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找來總統官邸,轉述黃世銘的報告內容,這就是洩密正犯;馬隨於九月一日請黃世銘補充相關資料,就是教唆正犯;馬還在九月四日請黃世銘交付同樣的資料給江宜樺,就是共謀共同正犯。
柯建銘出示台灣高院判決書表示,馬英九與黃世銘在本案的關係如此密切;黃接連在八月卅一日、九月一日洩漏、交付偵查中秘密資訊與監聽資料給馬,還因馬的指示,交付相關資料給江宜樺,因此獲判有罪。依此標準,馬英九獲取非法資料後,還洩漏給他人,要求黃世銘增補,甚至請黃也提供給江宜樺,馬想全身而退的機會太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