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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佔北市市產敗訴 議員估不當得利近五千萬

位於南港區公所二樓內的南港民眾服務社。(記者盧姮倩攝)

位於南港區公所二樓內的南港民眾服務社。(記者盧姮倩攝)

2015/12/16 06:00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位於北市南港區公所內的國民黨「南港民眾服務社」,二年前遭北市議員梁文傑控占用市產七十七.六坪辦公室逾卅年,估不當得利近五千萬,梁屢要求市府提告追討,但當時郝市府拖到去年將任滿前的六月才提告,士林地院上月底一審宣判北市府勝訴。

梁文傑昨說,判決結果代表前市長郝龍斌沒有認真追討,他並向國民黨隔空喊話「別再胡鬧了」,儘快返還,別再上訴,否則恐讓藍營選情雪上加霜。

北市民眾服務社代理理事長石瑞程昨回應,南港民眾服務社是與南港區公所合建分配到的空間,但區公所完工後未請他們登記,才會衍伸後續問題,二○○三年最高法院已判決南港民眾服務社可使用,不解法院為何會推翻判決,將會提起上訴。

南港區長王先黎說,自一九九一年起已向南港民眾服務社提起二次訴訟,去年郝市長在議會承諾走法律途徑,於六月提起第三次訴訟,他分析過往審議平均耗時五年,此次雖獲一審勝訴,但「還有得打」。

根據梁文傑辦公室資料指出,南港區公所(現改南港行政中心)自一九八二年興建完成後,南港民眾服務社開始使用二樓辦公室、地下一樓停車格位及儲藏室,市議會於一九八五年不同意無償提供使用,改訂租賃契約,一九九一年決議不續約並要求返還。

南港民眾服務社遂與市府展開訴訟,稱有一.三坪土地是與市府合建,一九九六年最高法院判決房舍屬市府所有,二○○三年最高法院判雙方屬於「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關係」,民眾服務社得繼續使用。

南港區公所則以空間不敷使用,須設置市民聯合服務中心為由,發函終止使用借貸關係,但民眾服務社拒絕;梁文傑指出,荒謬的是,二○○六年時兼任國民黨主席與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竟以「馬市長」身分發函「馬主席」,詢問捐贈事宜,後來仍不了了之。

梁文傑以行情每月十八萬租金推估,自一九九一年無償占用算起,截至二○一三年,南港民眾服務社不當得利約四千七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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