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副縣長李朝枝 被爆炒捷運地皮
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左)被爆炒作捷運綠線G13站區內土地圖利,昨再向縣長吳志揚(右)請辭。(資料照)
G13站區內土地 李妻名下持千坪
〔記者謝武雄、席艷俠/桃園報導〕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被壹週刊爆料,指他炒作捷運綠線「G13站」區內土地圖利。李朝枝昨天發布新聞稿指「購地遭曲解,數十年清譽摧毀,痛心之餘不排除提告」,還說為了不傷害縣府團隊,再度向縣長吳志揚請辭。
吳志揚︰李至少三次書面請辭
吳志揚表示,李朝枝至少已三次書面向他請辭,一直未准辭的原因是,調查後發現並非事實,也未違法,報導若有新事證,會再送檢調單位。而基於體諒李朝枝年紀及心情,他正在思考是否尊重其決定,免於一再被炒作造成傷害。
據了解,李朝枝被指炒地皮的地點是蘆竹鄉盧興段九九三地號溜地,屬捷運綠線「G13站」區內,總面積一萬五千二百四十六坪,公告現值為每坪二萬四千零廿三元,目前共有十三人持分,李朝枝太太王麗華名下持有土地占六.五六%,約一千坪左右,其他持分人士不乏地方聞人及議員妻子、兒女、建商、學校家長會長、工業區廠協會會長等。
縣議員陳宗義六月上旬在議會質詢,問吳志揚有否和議員炒地皮,一坪三萬如今爆升到十五萬元。 當時吳志揚回應,若有炒地皮他一頭撞死。事後指示政風處調查,查出當地平均地價是四萬到五萬元。
李朝枝近一年來因購買縣府區段徵收內土地,不斷被冠上炒地皮之名而困擾,先前是機場捷運A11站附近的土地,這次則是捷運綠線「G13站」。
只是當初購買A11站附近的土地是在都市計畫公告後才買,這次卻是在都市計畫公告以前買,雖然依法於台銀辦信託,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李︰購地動機極為單純 不排除提告
李朝枝在新聞稿指出,他的購地資金是繼承位於桃園市區之農地,屬於家族間共同持分之財產,九十九年底家族會議決議整筆銷售,個人持分無法分割保留,因而繼承到售地資金。他是農家子弟,對土地有深厚情感,繼承到家族售地現金後,只希望儘快購買土地保值,既心安又符合農家「有土斯有財」之傳統,一○一年五月透過仲介,購入位於蘆竹鄉面積近一千坪之溜池農地,購地動機極為單純。
他說,繼承的售地現金、購買的農地,皆依法辦理財產申報和信託,購買時亦以自己的本名及妻子名義登載且向監察院申報財產,資金來源和購地的過程皆公開透明。
他還表示,報導指他特權自肥、「集體貪瀆」,他無法接受,不排除提出刑事告訴。他也願意配合司法單位調查,讓全案早日水落石出,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