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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仍持續通緝 追訴時效尚未起算

金門高分檢檢察官吳祚延表示,繼續對林毅夫「投敵」行為發布通緝。(記者吳正庭攝)

金門高分檢檢察官吳祚延表示,繼續對林毅夫「投敵」行為發布通緝。(記者吳正庭攝)

2014/01/13 22:0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軍審法修法後,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轉交一般司法處理,今天完成最後一波移審及移監。外界關注叛逃中國的前國軍連長林毅夫,是否將因移交司法而有返台可能?國防部今天(13日)表示,法務部研議後已認定林屬「繼續犯」,移交司法後仍持續通緝。

林毅夫叛逃案今移交金門高分檢,國防部法律事務司長周志仁晚間在軍方記者會上表示,法務部研議後認定林屬「繼續犯」,追訴期將從林脫離中國黨政軍組織、成為中國普通百姓那一天起算,該日起37年6個月後才解除。

林觸犯投敵罪 今移金門高分檢

周志仁表示,林毅夫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投敵罪,今已移送金門高分院檢察署,同時接續發布通緝,軍方及普通司法將做到無縫接軌,「不會產生適法性的問題。」金門高分檢檢察官吳祚延也表示,將繼續對林毅夫「投敵」行為發布通緝。

法務部認定林毅夫是「繼續犯」,即認定他在中國還有官職一天,他就仍持續在犯罪中;若依部分法界人士認定,林為「既成犯」,即林1979年從金門游泳至廈門投奔中國後,便可起算其追訴期。林毅夫目前在中國擔任政協常務委員,依法務部認定,追訴時效尚未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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