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原民教育擴大至國教所有學生
2019/05/24 18:51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為落實總統蔡英文建立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制的政見,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案」,通過條文第29條明定,原住民族教育對象擴大至12年國教階段的所有學生,未來各級政府應對學前教育與12年國教的學生提供學習原住民語言、歷史、文化等機會,實施方式由教育部訂之。
三讀條文也明定,教育部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教育,比例不得少於預算總額的1.9%,並應依其需求逐年成長;另一方面,為完備行政體系,此次修法也明訂,教育部與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應共同召開原住民教育政策會,進行原住民教育政策規劃的相關諮詢,其中政策會委員組成,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為保障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來源,三讀條文第31條也規定,教育部應協調各師資培育大學保留一定名額給原住民學生,並依各地師資需求,提供原住民公費生名額或師資培育專班;此外,在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專任師資編制內,並應至少聘任一位符合資格的原住民教育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