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別想跑!刑法修正三讀 追訴殺人犯無限期

    立法院10日院會,三讀通過虐童等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長蘇嘉全三讀後敲下議事槌。(記者簡榮豐攝)

    立法院10日院會,三讀通過虐童等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長蘇嘉全三讀後敲下議事槌。(記者簡榮豐攝)

    2019/05/10 14:0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依社會共識加重虐童刑責外,也對現行的追訴權時效做出修正,未來若是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發生「死亡結果」者,司法機關的追訴權將不再受30年之限制,可無限期予以追訴。

    據現行「刑法」第80條規定,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訴權時效為30年,也就是犯罪者若是成功躲藏30年,司法機關就不能再予以追訴。

    為符合社會期待,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行政院與司法院提案條文,明定上述犯罪若發生「死亡結果」,追訴權時效將不受30年之限制。換言之,未來犯下這類重罪者不管逃亡多久,只要在有生之年被逮到,都得乖乖接受法律制裁。

    根據司法院提案說明,符合本項規定的犯罪行為,包括殺人罪、重傷致死罪及傷害致死罪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