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機場2中國異議人士入境 陸委會:最長停留兩個月
2019/01/31 18:36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自稱異議人士的中國籍男子顏克芬、劉興聯昨天深夜獲准入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人是以專業短期交流名義入境,並非獲政治庇護,期限為一個月,期滿得申請延長一個月,核准與否由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依必要與正當性決定。
顏克芬、劉興聯去年9月底過境桃園機場時自稱遭受中國迫害,持聯合國難民證向台灣政府申請庇護,兩人滯留桃機管制區長達125天,他們昨飛往第三地後再入境台灣。
邱垂正指出,兩人雖獲准合法入境短期停留,但並不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的資格,因此無法在台定居、居留,此案是考量國際慣例、我方法律、過往處理案例與對人權價值保障、國際視聽等因素,會同相關機關與兩人溝通決定目前方案。
邱垂正也提到,由於「難民法」尚未完成立法,缺乏提供政治庇護的法源依據,也無法編列相關預算、提供住所,兩人在台生活所需均由提出專業交流邀請的民間團體負責,至於兩人的身分疑慮,政府會要求兩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相關機關會隨時了解兩人在台生活情形。
自稱異議人士的中國籍男子顏克芬、劉興聯昨天深夜獲准入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兩人是以專業短期交流名義入境,並非獲政治庇護,期限為一個月,期滿得申請延長一個月,核准與否由內政部移民署聯審會依必要與正當性決定。(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