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5萬+年至少5百萬 馬英九仍享卸任總統禮遇
2017/03/14 11: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北地檢署今偵結並提起公訴。媒體指出,由於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一審判決有罪確定後,禮遇才會受到影響,因此馬英九的每月25萬元禮遇金以及每年至少5百萬元的事務費,暫時不受影響。
《蘋果日報》報導,2006年修法後,卸任總統禮遇每月可領25萬元禮遇金,每年辦公事務費800萬元,之後逐年遞減100萬元,最終不低於500萬元。禮遇期限則與任期相同,但只要犯內亂、外患或貪污遭判刑確定,就停止禮遇。
報導指出,在國民黨立委主導下,2010年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將條文修正為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禮遇,2010年11月陳水扁卸任禮遇就全遭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