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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二二八加害者 學者怨調資料遭《個資法》阻礙

二二八事件將屆滿70週年,中研院台史所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共同舉辦學術研討會。(記者鄭鴻達攝)

二二八事件將屆滿70週年,中研院台史所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共同舉辦學術研討會。(記者鄭鴻達攝)

2017/02/25 19:06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二二八事件將屆滿70週年。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教授范燕秋指出,進行加害者相關研究、調閱檔案時,檔案管理者常以個資法名義導致無法接觸到資料,如此何以達到真正轉型正義;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陳儀深則認為,此問題可透過尚未通過的「政治檔案法草案」與「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來排除。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與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合辦「紀念二二八事件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邀請多名學者發表相關研究。范燕秋發表「二二八事件後原住民身邊的情治人員」一文時,談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研究人員進行加害者研究及調閱資料時,造成阻礙。

范燕秋指出,加害者的研究室轉型正義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過去大家只知道二二八事件的被害者,卻對加害者面貌不清楚,但因碰觸到戰後的個人檔案資料,調閱過程中,檔案管理長常以《個資法》保護個人資料的名義,讓研究者無法接觸資料導致無法研究。

范燕秋表示,此問題從《個資法》通過後便存在,國家檔案局及國史館於此情況下,會遮掩一些個資,不過會讓研究者看到大部分資料,但在調閱關係戰後各省級機關等更接近現代的資料,以進行研究加害者研究時,管理者會以個資法為由,使得無法申請調閱。

范燕秋指出,總統蔡英文宣誓要在最短時間內,進行轉型正義,尤其一定要釐清加害者部份的歷史責任,但若連檔案都看不到,無法讓研究者適度調閱檔案,以釐清相關人及理解當年加害的過程,如此無法讓受害者得到歷史了解與安慰,如此怎能做到轉型正義。

對此,陳儀深建議,可藉由尚未通過的「政治檔案法草案」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來排除《個資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所造成的問題,檔案一方面要公開,一方面卻又處及國家機密或個資,相互牴觸,但牽涉到人權及平反議題,不能因為此狀況就無法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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