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優秀外國人才來台 政院拍板三大攬才策略
為吸引優秀外國人才來台,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在行政院召開的專案會議中拍板定案,政府將從引進外籍白領專業人才、留用藍領專業技術人力、僑外生留才工作等三大攬才策略,示意圖。(情境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吸引優秀外國人才來台,行政院長毛治國今天在行政院召開的專案會議中拍板定案,政府將從引進外籍白領專業人才、留用藍領專業技術人力、僑外生留才工作等三大攬才策略,全面改採評點機制進行大幅鬆綁,以因應明年起年減18萬勞動力的衝擊,勞動部官員估計每年可增加6000到7000個外藉人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劉佳鈞表示,上述三類人才的鬆綁,9成不涉及修法,行政部門預定年底完成作業,明年開始實施。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若要聘用外籍專業白領人才,外國人才需具備學士學位以及2年以上工作經驗、公司資本額部分,設立未滿1年須達500萬元、公司設立滿1年者,營業額須達1000萬元、聘用薪資需達到4萬7971元。
勞動部今天向毛揆報告後,行政院決定鬆綁僱主資本額與營業額的限制,外籍白領工作年資2年的限制也取消,改採評點制,學歷、外語能力、專業能力、配合政府政策等評點項目得分達60分,即可來台從事專門技術工作,免除工作經驗與薪資限制,但薪資達4萬7971元者,免評點。
至於放寬僑外生留台工作,由於已採評點制,但限定2500名的配額,去年執行結果僅1724名僑生留台,畢業僑生卻多達5800人,行政院決定取消配額的限制以吸引更多僑外生貿台,並刪除評點制的薪資評點項目。
有關留用外籍藍領技術人才方面,依現行規定,外藉勞工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期滿期間不得再入國工作,行政院決定進一步放寬年限,包括產業及社福的外籍勞工,例如製造業與營建業外勞、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等,在台工作逾
9年以上,可由雇主提出申請,外勞並經評點合格,核發外藉藍領技術人才聘僱許可,並在連續工作居留滿5年後,得申請永久居留權或歸化我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