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外勞返鄉空窗期 綠委盼擬配套勿貿然修法
2014/10/01 14:56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針對修改「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解除外勞滿三年聘僱期滿須強制出國,以解決僱主因外勞反國衍生的照護空窗期,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表示,這是治標不治本,勞動部應研擬完整配套,而非貿然修法,衍生更多勞資問題。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今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2條進行修法說明,趙天麟質詢勞動部長陳雄文時表示,不肖仲介業者利用現行法令規範外勞在台工作滿3年須強制出國,視之為重新出入境,重複收取仲介費用,勞動部應對此以行政手段加強規範。
至於外勞返鄉空窗期,陳雄文坦誠,現階段尚未就此與勞力輸出國研商替代方案,解決外勞休假或離境所衍生的問題,趙天麟表示,他支持改善照護空窗期的原意,卻不同意勞動部在未完全與外勞、僱主以及輸出國溝通的情況下,倉促修法;建議勞動部應利用現有的照護機構或派遣人力,輔導在空窗期間的雇主獲得妥善照護,確保勞資雙方權益得到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