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醫許景琦 被判1年2月
2016/04/04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精神科名醫、台中市維新精神專科醫院院長許景琦,這幾年多筆官司纏身,其中98年起涉嫌僱用無醫師執照的許博一,在醫院為病患進行醫療行為,台中地院依違反醫師法判許景琦1年2月、許博一1年徒刑。
據了解,許景琦有多筆官司纏身,曾因違反商業會計法被判6月定讞,又因變造文書與誣告罪,前年台中地院判刑1年10月、今年2月台中高分院判上訴駁回,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又因上述密醫案遭判刑。
判決書指出,許景琦(49歲)是台中市維新精神專科醫院院長兼醫生,但從98年起僱用74歲許博一,許並未取得我國醫師執照,卻自稱精神科博士,一開始在醫院內掛名院長特助,後來又掛名志工。
檢警查出,98年6月間,該院護理人員將精神病患集合帶到治療室,原應由許景琦執行醫療行為,竟全程都由許博一為病患進行醫療行為。99年5月3日,該院護士帶劉姓母親到院看診,結果也是由許博一問診,案經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台中地院經過近3年審理,依違反醫師法判處許景琦1年2月,許博一判處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