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攤販區爭議 市府專案調查
2016/03/18 08: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台灣燈會在桃園於六日結束,市長鄭文燦昨天在市議會施政報告時,國民黨議員舒翠玲質詢直指,燈會攤販區於去年十一月下旬招標,得標的「桃仔園人文觀光市集發展協會」是僅成立一個多月的社團,卻能擊敗六家業績良好公司取得標案,且得標商應該存入專戶的款項至今仍未存入,要求市府追查是否有弊端。
鄭文燦說,會責由副市長王明德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若有弊端絕不護短,對標案出現的合約瑕疵也會追究失職人員。副市長王明德說,投標廠商須附財力證明,但社團不需要,這是採購法的漏洞,未來會注意;經發局長張昌財表示,標案採最有利標,由評審決定,他並未參與,桃仔園得標是因為提出的條件最優厚,過程沒有問題。
桃仔園協會︰絕無官商勾結
桃仔園協會理事長黃文根表示,因為協會提出企劃案獲得評審青睞而得標,絕無官商勾結。對於錢未存入專戶的問題,黃文根說因燈會結束後,下游攤商還積欠一千多萬元而沒入帳,請各界體諒。
國民黨議員昨天也猛攻燈會攤商標案問題,魯明哲說,現在看來,桃仔園根本就是商業上的「空手套白狼」手法;葉明月、劉茂群說,攤販租金未匯入專戶、轉租未扣款,經發局都未要求依約執行;楊朝偉、詹江村、梁為超也直說,桃仔園的得標,讓人有「量身訂做」的感覺。
此外,鄭文燦日前對議員批評燈會瑕疵回應:「人就是人,不要天天當烏賊!」昨天引來國民黨議員要求道歉。鄭文燦說,他的發言對事不對人、並非逃避責任,如果表達的方式不對,他願意道歉,但也請議員不要無限上綱,動輒說是官商勾結、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