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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停車場標租底價降 議員批圖利業者

    2016/03/05 08:00 記者盧姮倩/台北報導
    台北市財政局修改平面停車場使用處理原則,調降停車場業者標租底價,遭議員批評肥了財團。(記者盧姮倩攝)

    台北市財政局修改平面停車場使用處理原則,調降停車場業者標租底價,遭議員批評肥了財團。(記者盧姮倩攝)

    從公告地價5%下修至4到3%

    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倡「使用者付費」,取消YouBike前三十分鐘免費、推行停車格全面收費等,但市議員周柏雅發現,財政局修改「台北市市有土地標租作臨時平面停車場使用之處理原則」,將原本停車場業者標租底價,從公告地價五%下修至四%,若是交通、區位條件不佳者更降至三%,痛批柯市府不斷向市民要錢,卻幫業者、財團省錢。

    財政局︰考量業者成本吸引競標

    對此,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業者反映停車場地並非全作為停車格使用,仍須規劃無法收費的車道,考量業者經營成本及增加競標意願,加上北市今年公告地價調漲四十一%,決定下修土地標租底價,但整體而言,市府收入未減少。

    周柏雅舉例,通化街夜市旁的市府委外經營停車場,目前年租金約公告地價的六.五%,約三百多萬元,若下修至四%,業者投標時可能會用更低價格投標,且依規定,若流標一次,底價還會減少一成,流標越多次,底價就越低,但業者成本降低,「民眾須支付的停車費用有降低嗎?」

    周批評,市府對於市有財產租金過於僵化、沒有彈性,且背離市價,讓財團得標者成為市有財產最大受益者,他早就呼籲市府參考市價進行調整、調漲,沒想到為停車業者利益,竟還下修底價,柯市府邏輯令人想不透。

    周認為,市府修改此項處理原則,將市產用更低的價格標租出去,不僅失去標租原本「市場自由競爭、市府得利」的意義,「市府向財團多要錢就窒礙難行,為財團著想倒是十分靈活」,籲市府應檢討契約,並搭配相關配套,不要等業者拿走利益才要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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