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牌照稅明年收回自徵 年省1千多萬
明年起苗栗縣使用牌照稅收回自徵,即不再支付代徵費用給監理機關。(資料照)
稅務局拚節流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六十五年來,苗栗縣使用牌照稅都委託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代徵,因應縣府財政黑洞,縣府稅務局進行節流措施,今年先就發稅單部分先收回試辦,成效不錯,明年起,使用牌照稅將全面收回自徵,年省約一千二、三百萬元。
苗栗縣使用牌照稅業務,從民國三十九年起就委託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站代徵,主要是監理單位的車籍及稅籍資料較完整,此舉也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
而縣府負債高達六百四十八億,中央要求縣府做好開源節流措施,稅務局為了撙節預算,今年試辦寄發稅單,成效不錯,決定從明年一月起,全縣使用牌照稅收回自徵,節省代徵經費支出,全案昨天獲縣務會議審議通過。
代徵費省很大
稅務局表示,明年起使用牌照稅收回自徵,將自行辦理核稅、發單等作業,可達事權統一,自徵後,即不再支付代徵費用給監理機關。
稅務局說,預估代徵經費第一年可省一千二百零七萬一千九百六十元,第二年可節約一千二百八十九萬九千四百五十二元,第三年可省下約一千三百三十六萬三千八百七十一元,節約經費將隨使用牌照稅稅款實收淨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