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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女下海 13歲妹為買手機賣初夜

虎尾分局破獲應召站涉嫌性剝削未成年少女,將女負責人移送。(記者廖淑玲攝)

虎尾分局破獲應召站涉嫌性剝削未成年少女,將女負責人移送。(記者廖淑玲攝)

2015/08/01 08: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虎尾警方昨天破獲一處假借「車行試車」名義從事賣淫勾當的應召站,旗下4名應召女全部未成年。其中一名13歲少女竟為買手機下海,以2萬價碼出售「初夜」。

虎尾警方數月前在網路上發現一「小女人俱樂部」,在臉書、LINE聊天平台上宣傳「雲林奧迪跑車果然名不虛傳」、「雲林好茶低溫外送」,以「車行試車」名義進行性交易。

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該應召站由張姓男子與妻子陳姓女子經營,旗下成員以國、高中在學或中輟學生為主,以每節4千元代價從事性交易,應召所得半數則落入張、陳夫妻口袋,變相性剝削牟取暴利。

宣傳車行試車 實為應召站

經數月監控後,前天深夜至昨天凌晨收網,逮捕張、陳2名嫌犯、3名嫖客、4名未成年應召女子。警方收網時,13歲的「小文」正由陳姓女嫌接送到旅館從事性交易,並準備接走另名少女。

警方追查發現,「小文」就讀國二,為買手機,透過同學介紹,利用暑假到該應召站「打工」。警方查獲時,她剛以2萬元代價賣出初夜,但前往旅館交易途中就遭查獲,警方在她身上起出應召站交付的1萬5千元。

「小文」的父母親接獲通知趕到警局,得知女兒竟然為了買手機要賣淫,難過得說不出話。

警訊時,經營應召站的張、陳夫妻矢口否認,辯稱完全不認識「小文」等人,但嫖客等人指證確鑿,訊後依人口販運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分別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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