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聲仿鄭捷 保全員判刑
2014/08/21 08: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中科某電子公司保全員謝男,於北捷鄭捷砍人事件發生後,在網路上發表「鄭捷是我的偶像!我也要開始計畫殺外勞!地點就選在第一廣場好了,決定準備汽油彈」,台中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2月徒刑,緩刑2年,但附帶需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
判決書指出,謝某(24歲)就讀高中時期,腳踏車遭竊當時就懷疑是東南亞外勞所為,102年又發生菲律賓武警在公海上射殺我「廣大興號」漁民一案,而產生厭惡東南亞外勞情緒。
判2月徒刑 緩刑2年
今年5月21日北捷發生鄭捷持刀隨機砍人事件,22日晚上竟在台中市后里區居所於FB上發表「鄭捷是我的偶像!我也要開始計畫殺外勞!地點就選在第一廣場好了,目前決定準備汽油彈~誰有更好的意見?覺得興奮」,透露他想在公共場合放置炸彈,而加害他人生命之文字,被警方循線查獲。
法官認為被告年輕氣盛、一時失慮,應無再犯之虞,判2月徒刑,緩刑2年,但為使他深植守法觀念,記取教訓,保護管束期間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