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人畜牲 妨害名譽遭簡判
2014/07/12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隨意到他人的臉書留言辱罵,小心吃上官司!詹姓攝影師在個人臉書PO上作品及發言,中壢市賴姓男子竟辱罵畜牲、豬等不雅的字句,新屋鄉的潘姓男子也說「他照片就是個畜牲啊」;詹某不甘受辱,控告這兩名素昧平生的網友妨害名譽罪,桃園檢方昨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調查,高雄市詹姓外拍攝影師,常在個人臉書PO上作品及發言,去年六月,中壢市廿四歲賴姓男子逛到詹男的臉書,他竟留言「我真的很想看看你這個畜牲長什麼鬼樣」、「你是豬喔?這樣都看不出來?畜牲」、「用屁眼想也知道!這種人不是畜牲就是低能兒」。住在新屋鄉廿六歲潘姓男子,也在賴男的留言底下回應說,「他照片就是個畜牲啊」。
詹姓攝影師不滿賴某、潘某的留言不堪入目,列印兩人謾罵的留言向高雄市警方提告;詹男指控說:他與賴、潘兩人素昧平生也無冤無仇,兩人亂入他的臉書謾罵豬、畜牲等,真是莫名其妙!賴、詹兩人坦承留言,但否認罵詹男,三人曾經召開調解庭,但未達成和解。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賴、潘兩人的留言證據確鑿,雖辯稱沒有辱罵之意,但畜牲、低能兒、豬等用語,依社會觀念都含有貶抑他人的人格之意,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