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二百萬愛不到 告酒店女詐欺
2014/04/16 08:00
求性愛遭拒 火山孝子翻臉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陳姓單身富商,為博得蔡姓酒店小姐歡心,五個月內花費二百多萬元,後因要求性愛被拒,翻臉提出詐欺告訴,高雄地檢署認為,蔡女未使用詐術,送禮、消費「你情我願」,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前年十月間,五十三歲陳男前往高雄市六合二路一家酒店消費,看到坐檯的廿三歲蔡女驚為天人,因此去酒店光顧近百次,並以每小時鐘點費一萬五千元捧場、消費,甚至連蔡女腳受傷無法上班,照樣買鐘點、送禮及給零用錢。
檢方認女方未使用詐術 不起訴
陳男告訴承辦檢察官,交往期間蔡女佯稱欲與他發生關係,所以才會捧場、送禮,不料她卻在去年三月九日斷絕來往、避不見面,明顯是要騙錢,要求檢方追究刑責;蔡女則否認犯行,並堅稱未允諾以性愛做為條件。
檢方指出,據陳提出的簡訊內容,「我曾說不勉強妳跟我做愛」、「慶幸的是妳還有良心,不喜歡我沒有為了錢跟我睡覺,不然我可能還會花一倍的錢」等語,證明陳並未期待蔡女因金錢關係而與其發生性關係。